索 引 号: | 000562409/2023-00278 | 主题分类: | 卫生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局 |
发文日期: | 2023-12-01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霸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调整“先诊疗后付费”定点医疗机构及规范落实健康扶贫政策的通知 |
霸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调整“先诊疗后付费”定点医疗机构及规范落实健康扶贫政策的通知 | ||||
发布机构:市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2023-12-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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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调整“先诊疗后付费”定点医疗机构及
为落实好我市脱贫人口等人群健康扶贫政策,切实做好“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算工作,农村低保户、特困户、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患者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享受免交住院押金,先看病、出院时一站式结算等政策。根据我市医院实际,结合纳入医保结算单位情况,现对“先诊疗后付费”定点医院调整如下: 一、公立医院(22所) 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大病救治定点医院)、霸州市第二医院、霸州市第三医院、霸州市中医院(大病救治定点医院)、霸州市妇幼保健院、岔河集卫生院、霸州镇卫生院、老堤医院、南孟中心卫生院、辛店医院、辛章办卫生院、信安中心卫生院、堂二里镇卫生院、中口医院、胜芳镇卫生院、东段乡卫生院、煎茶铺中心卫生院、扬芬港中心卫生院、扬芬港医院、康仙庄乡卫生院、东杨庄乡卫生院、王庄子镇卫生院。 二、民营医院(8所) 霸州津胜医院、廊坊武平医院、霸州鑫泰医院、霸州开发区医院、霸州广德森医院、霸州乾康医院、霸州京龙泽华健康管理医院、霸州瞳明眼科医院。 三、规范落实健康扶贫政策 (一)大病专项救治。做到大病救治专家团队姓名和联系人姓名电话要在门诊大厅进行公示,方便群众掌握。本年度在院就诊的罹患30种大病的防贫监测对象要建立台账,上下转诊要规范、记录齐全,掌握底数。严格按照国家印发的有关病种诊疗规范、临床路径进行救治。 (二)先诊疗后付费。要做到精准识别患者身份(重点关注防贫监测对象),出入院手续办理规范,除6种不享受政策情况外,不得收取住院押金,出院实现“一站式”结算。不享受政策人员要单独建立台账,以备检查。 (三)对口帮扶。做到受援医院与支援医院签帮扶协议、年度和中长期帮扶目标明确、受援医院设立日常管理机构、受援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每年研究对口帮扶工作、帮扶人员全员在位、管理正规,值班、坐诊、手术等体现日常工作的资料和参加教学查房、业务培训、学术讲座、巡诊义诊等活动资料齐全、真实。三级医院对口采取“组团式”帮扶,向县级医院派驻管理人员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中医院不少于3人),每批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是否落实到位等。 附件:健康扶贫相关政策清单
霸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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